國科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1.考量經濟成長率、物價指數、基本工資成長等因素,調升專題研究計畫約用專任人員月支酬金下限,各級專任人員月支酬金不得低於下列金額:
專科級:新臺幣(以下同)三萬零四百元。
學士級:三萬六千三百元。
碩士級(含)以上:四萬一千五百元。
2.已獲核定補助執行中之計畫,應確實依自訂標準核實支給工作酬金,約用各級之專任人員不得低於本會規定最低金額,所需經費請於原核定計畫總經費(含管理費)內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