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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116年度「研發替代役員額申請暨審查作業實施計畫」及說明會資訊

發佈單位 : 產學與推廣教育營運中心 發佈者 : 林惠珊約用助理員

內政部公告116年度「研發替代役員額申請暨審查作業實施計畫」

一、徵求重點如下:
(一)徵選對象:以83至93年次經徵兵檢查為常備役體位且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並具備國內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士以上學歷之役齡男子。
(二)申請員額費用:資格審查費新臺幣1,000元(含稅),員額核配審查費新臺幣5,000元(含稅)。
(三)申請服研發替代役之役男役期共18個月,各階段役期及費用支給方式如下:
1、第1階段:1至4週,由內政部支給。
2、第2階段:4個月扣除第1階段天數,用人單位每月須繳納研究發展費至內政部(用人單位編列經費支應):
(1)碩士:每人每月新台幣4萬6,700元。
(2)博士:每人每月新台幣5萬2,500元。
3、第3階段:1年2個月,用人單位須依本校聘僱程序與役男簽訂聘僱契約支給薪資(用人單位編列經費支應)。
(四)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相關資料下載:https://ppt.cc/fDs9Ex

二、內政部將於7月份辦理員額申請暨審查作業說明會,各場次及報名資訊如下:
(一)臺 北 場:7月1日(三)14:30~16:00。
(二)新 竹 場:7月7日(二)14:30~16:00。
(三)高 雄 場:7月9日(四)14:30~16:00。
(四)報名方式:請至資訊系統網站(http://rdss.moi.gov.tw/)之線上服務-線上活動報名處進行報名。

三、申請員額所需繳交之「研發營運計畫書」內容,區分為「本校整體相關資料」及「用人單位之役男需求與運用管理規劃」兩部分:
(一)「本校整體相關資料」由研發處統一協調相關單位提供。
(二)「役男需求與運用管理規劃」由用人單位自行撰擬計畫書,並編列所需經費預算。

四、依相關規定,申請單位(即用人單位)須為本校之學術研究單位,若教師有意申請116年度研發替代役員額,請以院、系所或研究中心為申請單位於7月6日(一)前預先通知研發處(#2836),以利本處撰寫校計畫書作業並請於8月10日(一)前將「役男需求運用管理規劃計畫書(原用人單位版本)」送交研發處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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