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研發替代役115年度「研發替代役員額申請暨審查作業實施計畫」公開徵求
一、115年度申請重點如下:
(一)徵選對象:93年次以前出生未曾履行兵役義務役男,經徵兵檢查為常備役體位及82年次以前出生替代役體位,並具備國內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士以上學歷之役齡男子。
(二)本校為大學校院,以申請「博士後研究」之役男為原則。
(三)申請員額費用:資格審查費新臺幣1,000元(含稅),員額核配審查費新臺幣5,000元(含稅)。
(四)申請服研發替代役之役男役期及預估費用分別如下(如附件):
1.82年次以前出生之役男:
(1)役期3年。
(2)預估費用新臺幣240萬元。
2.83年次至93年次以前出生常備役體位之役男:
(1)役期1年6個月。
(2)預估費用新臺幣123萬元。
(五)研發替代役(博士後研究)費用支給方式:
1.第1階段:由內政部支給。
2.第2階段:扣除第1階段天數,用人單位每月需繳納研究發展費5萬2,500元至內政部(用人單位編列經費支應)。
3.第3階段:用人單位依本校聘僱程序與役男簽訂聘僱契約支給薪資(用人單位編列經費支應)。
(六)申請時間:內政部收件期限自114年8月1日至114年8月29日止,校內彙整申請截止時間8月11日(一)。
(七)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https://rdss.moi.gov.tw。
二、申請員額所需繳交之「研發營運計畫書」內容,區分為「本校整體相關資料」及「用人單位之役男需求與運用管理規劃」兩部分:
(一)「本校整體相關資料」由研發處統一協調相關單位提供。
(二)「役男需求與運用管理規劃」由用人單位自行撰擬計畫書,並編列所需經費預算。
三、依相關規定,申請單位(即用人單位)須為本校之學術研究單位,若教師有意申請115年度研發替代役員額,請以院、系所或研究中心為申請單位於7月7日(一)前回覆研發處,以利後續彙整作業;並請於8月11日(一)前將「役男需求運用管理規劃計畫書」送交研發處彙辦。
四、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說明如下:
(一)「研發替代役制度概要」簡報(附件1)。
(二)「115年度員額申請規劃」簡報(附件2)。
(三)115年度「研發替代役員額申請暨審查作業實施計畫」(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