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徵求116年度「產業碩士專班」春季班及秋季班(截止期限115/6/22)

發佈單位 : 產學與推廣教育營運中心 發佈者 : 林惠珊約用助理員

 教育部徵求116年度「產業碩士專班」春季班及秋季班

一、本案依據教育部「大學辦理產業碩士專班計畫審核要點」辦理,重點如下:
(
)產業碩士專班辦理領域得依產業實際需求與企業共同合作規劃,採學校主辦、企業協辦之方式提出申請。
(
)修業期限及學位授予:修業期限以不超過二年為原則,並依學位授予法第六條規定授予碩士學位。
(
)畢業證書由學校自行規定是否加註產業碩士專班字樣。
(
)招生方式:
1、​116年度春季班必須於115學年度第1學期前完成招生考試作業,116年度秋季班須於115學年度第1學期或115學年度第2學期擇一辦理招生考試作業。
2、招生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每班招生名額以不超過30名為原則,錄取之合作企業員工,以不超過40%為限。
3、本班學生應為全時學生,整體規劃不得以在職專班模式辦理且不可隨班附讀。
(
)經費:本班設置所需經費,除學生繳交之學雜費外,由企業與學校共同支應,政府不另補助;企業於計畫執行期間補助每名學生之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十萬元,若企業願負擔更多經費,則可酌減或免除學生自付費用。
(
)本班之合作企業應承諾雇用七成以上之畢業學生。

二、計畫相關資料請參考公告網址:https://imaster.moe.gov.tw/home

三、請有意申請之單位於115622()中午前備妥申請資料,並完成相關文件用印後送本處,以利本處於規定期限內備函報部,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資料如下:
(
)開課計畫書紙本17(須完成用印)
(
)企業與學校辦理產業碩士專班合作同意書正本,每家企業紙本各1(須完成用印)
(
)計畫申請相關資料合併之電子檔寄至shan@ncnu.edu.tw (研發處產推中心林小姐#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