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5年度(1-12月)各單位舉辦國內或校內學術研討會,自即日起至2月28日受理補助申請,有意申請之單位請備妥申請資料送本處,請查照。
說明:
一、同一單位以補助1案為原則,每案原則補助之上限金額為15,000元,但將視實際申請狀況酌予增減補助金額。
二、有意申請之單位,請檢送以下申請資料,於115年2月28日前按行政程序核章後擲送研究發展處綜合業務組彙辦,電子檔請電郵本案承辦人:
(一)「舉辦國內學術研討會補助申請表」(如附件)
(二)「研討會計畫書(含經費預算)」
三、補助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非本處業管,請逕向國際事務處洽詢申請。
四、相關申請表格請參照所附檔案或至研究發展處首頁/法規表單/表單/綜合業務組-補助舉辦國內研討會12.1選項下載。
五、本案承辦人:林聖婷專員,信箱:stinglin@ncnu.edu.tw,如有疑義,請洽研究發展處綜合業務組,分機2811。
此致 各院系所、學程、中心